患者也是消费者——医院卖假药患者获双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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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2:0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一患者告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售卖假药克屑灵胶囊。昨天,海淀法院判决该医院双倍返还患者医药费18506元。 据郭某介绍,他因患银屑病到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就诊,该部医务人员多次为他开出克屑灵胶囊。后郭某对该药产生依赖,即服药时病情会有所好转,一旦停止服用,他的病情就会反复并加重。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确系存在将包括商品药“乙双吗啉胶囊”分装、另起名“克屑灵胶囊”出售的违法事实,海淀区卫生局对该行为进行过行政处罚。另根据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所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确定对方所提供的医疗行为是一种经营性的医疗行为,即在双方所形成的医患关系中,医院应为经营者、郭某应为消费者。故法院认定,医院方面存在经营欺诈行为,且给郭某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故郭某要求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双倍返还医疗费、赔偿精神抚慰金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因此判决医院方面双倍返还郭某医药费18506元,赔偿郭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6927.22元,驳回郭某其他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