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公布5起违反建设法律法规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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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2:2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超)近日,省建设厅公布了5起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案件,并给出了处理结果,以期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维护正常的建筑秩序。 5起违法案件分别为: 一、石家庄市华明三防篷布厂擅自建设厂房案。
案件事实:2003年3月,华明三防篷布厂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厂房1980平方米。 处理结果:石家庄市规划局对其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其在城市发展需要对该工程拆除时,应于限期内无偿拆除。 二、保定市北市区冯庄村村民王某、冯某私建二层商业用房案。 案件事实:2003年6月23日,保定市规划监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冯庄村村民王某、冯某在无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商业用房1080平方米。 处理结果:保定市规划局监察人员对两违章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违章户自行拆除了该建筑。 三、石家庄市东方润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开工建设案。 案件事实:经石家庄市建设局调查,“东方润龙”在工程开工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 处理结果:2003年9月,石家庄建设局责令“东方润龙”停工,限30日内补办开工手续,处以40万元罚款。 四、唐山市路南区太平庄平改住宅工程建设中擅自开工案。 案件事实:经唐山市建设局调查,路南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具备施工许可条件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结果:2003年7月,唐山市建设局责令该开发公司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51万元罚款。 五、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内违章设置民工宿舍发生重大火灾案。 案件事实:2003年12月20日上午,“荣盛”(总承包一级)总包、四川仪陇劳务开发建设总公司(劳务承包一级)分包施工的廊坊市锦绣大厦工程,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重伤,7人轻伤。 处理结果:省建设厅会同廊坊市建设局责令“荣盛”在河北省范围内半年内不准承接新工程;吊销“荣盛”相关人员的岗位资格证;将“四川仪陇”清除出河北省建筑市场,建议四川省建设厅按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