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车辆购置税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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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3:1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因拖欠5万元汽车购置税迟迟不予给付,北京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管理处(简称征稽处)不得不将北京新世纪保标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朝阳法院受理了这起新类型的催交税款民事纠纷案。 据征稽处诉称,该处是经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部指定、北京市政府授权的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机关。2003年,新世纪公司向征稽处出具《代用户交纳车购税款资金保证书》,保证
征稽处将支票交到银行时,被告知该支票系空头支票并被退回。征稽处与新世纪公司多次联系,新世纪公司于7月19日交付了70513元,尚欠5万元拒不给付。现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