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遇心上人想从良 “皮条客”残忍杀人抛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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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1:04 北方晨报 | |||||||||
核心提示 “皮条客”徐某控制下的卖淫女雷某因为遇到了心上人梁某要从良,徐某不肯放手,竟然向对方索要2000元的损失费,梁某不从,两人便发生了矛盾。梁某对人声称要砍徐某,哪知听了这话的人正是徐某的朋友,随后便将此话传给了徐某。徐某听后,便产生了铲除梁某的念头,找了几个“手下”,将梁某骗到了双台子区南大坝西桥南岸,而后徐某等人赶
渔网网住浮尸 2004年8月23日下午5时30分左右,盘山县坝墙子镇某村的村民王某来到村子附近新开河二道河子排灌站(当地人俗称为“二抽”)南的河边,准备起挂在河面上的渔网,离着老远,王某就看到横跨河面的渔网上隐隐约约挂着一件东西,等到王某走到网前,一拉网,眼前的情景让王某惊呆了,只见渔网上挂着一具已经泡得发白的尸体,面目肿胀,已经看不清人形。过了一会儿,王某才醒过神来,连忙向盘山县坝墙子镇派出所报案。 5时35分许,坝墙子镇派出所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王某在电话中向派民警讲述了他看到的惊魂一幕,民警立即向所领导汇报了案情。很快,案情迅速反映到了县、市两级公安部门,市刑技支队副支队长贾世颖和盘山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赵玉坤等领导迅速赶到现场,一面指挥现场勘察工作,一面向市公安局宫锡强副局长等领导作汇报。 接报后,有关领导认为这起案件是继盘锦市“8·05”特大杀人案侦破后的又一起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向公安机关叫板的恶性血案,并立即在市刑侦支队成立了“8·23”杀人抛尸案专案组,立即展开此案的侦破工作。 寻找不明尸源 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多天,又被抛尸河中,泡得面目全非,专案组于是把先期侦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尸检和搞现场走访、查证相关线索方面。专案人员首先对新开河上游包括辽河两岸开展走访和实地考察。根据河水的流速、流量、流向,排除了南北两座桥等其他可能的抛尸现场,确定其抛尸现场为“二抽”。 从尸检结果看,尸体已腐败,系男性,约20岁左右,身高1.85米以上,上身着保安服,上衣左臂有“辽宁保安”字样,所系黑皮裤带是保安员专用裤带,裤带夹有“中国保安”字样,脚穿旅游鞋,衣兜内还有串钥匙。死者身体多处受伤:左小臂双骨骨折,右上臂青肿,右小腿皮下血肿。头部左前额有一三厘米长创口,后颅骨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分析此处应为致命伤,作案工具应是木棒之类的钝器。从死者身上多处伤痕分布情况及现场有搏斗痕迹情况看,死者生前被多人同时殴打。经提取胃内容,及检验尸体腐败程度,初步认定死者死亡时间应在四天前。 在尸检同时,专案组首先根据死者身着保安服的线索,立即对全市保安部门开展调查,查找尸源。经对全市正式保安队伍逐一核实,包括对其生病的、放假的、外出的等职工都作了调查,未发现符合死者特征的失踪人员。之后又核查曾在保安部门工作过的现在不干的人员,也未发现失踪人员。专案组继续加大摸排工作力度,最终在对辽河油田公安局保安公司了解情况时,发现油田幸福小区一个叫梁某的门卫保安员四天前失踪。经了解,梁某,男,18岁,20日晚10时许在其保安亭被一出租车上的人叫走,随后即失踪。为确认死者身分,在尸体腐败、无法辨认的情况下,专案组做了如下工作:一是用死者身上钥匙串上的一把钥匙,打开了死者父母家的房门,用另一把钥匙,打开了其女友的出租屋。二是经死者生前所在的保安队副队长杨某辨认,死者穿的鞋是生前向借杨某的。基于以上事实,警方确认死者就是梁某。 确定犯罪嫌疑人 经专案组大量走访调查得知,8月20日晚上10时许,梁某正在保安岗亭里上班,这时其女友雷某坐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来找他,跟梁说了几句话后,梁就提着胶皮警棍上了其女友坐的出租车,而其女友雷某当晚却在梁工作的保安亭住了一宿。当时与梁某一同上班的另一保安员发现,在那辆夏利车上除了司机外还有一人没下车。由于是夜间,当时又没有特殊情况,该保安员没注意车牌号。案发后死者亲属曾经找过雷某,雷某却说不清梁某去向,但不久雷某便出走。 种种迹象表明,雷某是此案重大关系人。经过专案组仔细调查,终于了解到雷某的情况。雷某家住大洼某农场,是一个叫徐某(24岁,盘山县坝墙子镇人)的“皮条客”(介绍嫖娼的人)控制下的卖淫小姐。一个多月前经徐某介绍,雷某与梁某在某嫖娼窝点相识,后来梁、雷二人频繁交往,关系逐渐密切起来,雷自称要为梁“从良”,并和梁确立了恋爱关系。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对梁某说只要雷从良,梁就得给他2000元钱,梁某不同意,这样徐某与梁某矛盾激化。 经查,徐老家在坝墙子,离此案抛尸地点很近,拥有出租车,并与梁有矛盾,已构成此案重大犯罪嫌疑人,于是专案组决定秘密抓捕徐某。 案情浮出水面 经过缜密安排,专案组利用死者家属寻找梁某的机会,在8月25日晚21时,将犯罪嫌疑人徐某秘密捕获。面对警方的讯问,徐某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 据徐某交代,8月20日近22时,他接到小宇(徐的一个小兄弟,17岁,大洼县人)的电话,叫他租一辆出租车,带几个人,拿着家伙迅速到双台子区南大坝西桥南岸,准备殴打一个人。徐接电话后立即找到朋友借车,然后分头找到毛某、欢欢等四个人,并拿着四个镐把、一根擀面杖开车迅速赶到小宇所在的南大坝西桥附近。他们下车时看见小宇等人正和被害人梁某对峙,徐某等人就拿着镐把等工具上前参战,乱棍将梁某打死。然后把梁某装到车后备箱,他们七个人挤到车里,把车开到“二抽”地段抛尸,并把镐把等作案工具扔到“二抽”附近的河滩地。 根据徐的交代,专案组分析认为:其所交代的抛尸过程、运尸工具及扔掉凶器的地点可能属实。经刑事技术部门检查,车后备箱的“O”型血与梁某的血型一致。并在徐某交代扔凶器的地方找到四个镐把。专案组通过对抛尸现场及扔凶器现场的勘查,证明徐交代的情况属实。 收网抓捕嫌犯 在25日晚徐某交代出基本案情后,一直坐镇刑侦支队“8·23”专案组指挥的宫锡强副局长要求对另外几名犯罪嫌疑人拟定抓捕方案。 26日,警方在秘密侦查中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小民已经潜回新兴家中。警方火速出击,于当日将两人在家中抓获。随后警方在兴隆台区一网吧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小宇、小东二人抓获。8月29日,涉案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毛某、欢欢也被警方缉捕归案。专案组随即对归案的六人展开强大的审讯攻势,终于使案情真相大白。 原来,徐某与梁某发生矛盾后,梁就找徐某的小兄弟小宇,声称要砍徐某。小宇把这话告诉了徐,徐便产生了铲除梁的念头。徐找到小东子、张某、小民、欢欢、毛某等人开个小会,说要大家帮忙办点事,就是打梁某,要求打断梁某的手脚,挑断脚筋,并商定了打人地点和骗梁出来的方法。 8月20日,小宇找到雷某,说这头有“活儿”,雷某听后就赶了过来。张某、小东子等人分别与雷某发生关系后,就让雷骗梁出来。于是小宇、小东子就与雷某一起打车去找梁某,到了保安亭后,小宇就以“既然你要当我老大,你得帮去我打架”为借口骗梁某上了车,然后将其拉到双台子区大桥南侧大坝上。小宇打电话叫来徐某,徐某拉着欢欢、毛某等几人随后赶到,将梁打死,并抛尸“二抽”附近,没想到尸体很快就被人发现,雷某等人也很快落入法网。 从8月23日下午5时30分接到报案,到25日晚9时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徐某归案,仅仅用了52个小时此案就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无一人漏网。然而此案的成功告破并没有令警方感到轻松,在7名犯罪嫌疑人中,除了徐某24岁之外,其他几人都是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所谓的“哥们义气”和“帮帮派派”葬送了他们的前程。本报记者任传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