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低保子女可减免学杂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7:2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心光)记者8月31日获悉,近期西安市有关部门重申:正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子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可在上中小学时获得一定的教育资助和学费减免。 西安市规定,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子女,可享受如下政策:在公办学校就学的免交杂费;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事业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子校就学的免交杂费。高中阶段在
同时对于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学生通过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按照“大学本科生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高中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教育资助。 西安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在9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对于农村双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每人各减50%的杂费;农村独生女领证户免100%杂费。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减免对象的摸底,并提供户口本、独生子女证、节育措施等证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相关登记卡,由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发放到减免对象手中,开学报到后在学校办理入学减免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