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申请小额贷款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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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7:53 哈尔滨日报 | |||||||||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 书面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请贷款额度、还贷期限等) 2.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3. 《再就业优惠证》 4.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证明 5. 本人经营项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劳动部门核发的《黑龙江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许可证》 6.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明、租赁摊位协议等,租赁他人房屋的需出示房主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7. 保证人证明,出具保证人的身份证、工资收入证明,签订担保书 8. 合伙经营的必须有市劳动部门核发的《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二、办理小额贷款的流程 申请人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贷款申请表,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初审———市、区劳动部门进行复审———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进行审核并承诺担保———市商业银行利达支行对反担保人进行核保、审核相关材料后发放贷款 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指南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加工企业所需报送的材料 1. 企业申请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副本 4.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5. 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6. 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7.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8.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二、合伙经营型企业所需报送的材料 1. 企业申请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副本 4. 合伙人《再就业优惠证》 5. 合伙经营协议(需公证) 三、企业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企业备齐申请认定申报材料———经营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商业银行利达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