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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字号认定条件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29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光德)日前,市工商局完成了对《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的修订,修订后的《办法》放宽了企业知名字号的认定条件,使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了申请企业知名字号的资格。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1998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对企业法人知名字号的认定和保护,至今共认定了83个企业法人知名字号。今年,市工商局根据市政府“品牌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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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立市”的要求,重新修订了《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放宽了知名字号认定的条件。即将原《意见》中的企业法人才可申请的规定改为了企业,使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了申请企业知名字号的资格,同时对已获得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的企业申请知名字号认定给予一定便利措施。(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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