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敲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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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4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栾吟之通讯员吴跃红)昨天,市检一分院集中公诉5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敲诈勒索的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潘伯之、赵树叶和朱敏三人因参与传销活动入不敷出,遂预谋实施恐吓勒索。今年6月21日14时许,三人用手机与浦东第一八佰伴商厦工作人员通话,声称已在商厦埋下6颗炸弹,并扬言若不交出20万元,立即引爆炸弹,致使商厦无法正常营业。
今年5月底至6月间,李淼州和姜晓斌向本市和外地部分医院的医生投寄百余封敲诈信,声称医生为其家属动手术时收受红包,勒索医生将钱款存入其账户,得手1万余元赃款。 对此,市检一分院提出防范建议:一旦遇到这类事件,被害对象应在第一时间报案,同时注意收集、保护好犯罪证据,如保存有关的书证、物证,以及相关语音录像资料等,并听从和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