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一费制”本月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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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46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景芳实习记者朱晓京)8月31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将在本月(9月)听证,收费高低将主要取决于财政补贴的多少。 据辽宁省教育厅财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
虽然号称“一费制”,但是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费制”并不意味着各地的费用相同,全省各地区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将由省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统一确定,不同地区间、城乡间“一费制”收费标准可以划分几种类型,确定相应标准。除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外,其他地方政府、部门和学校都无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记者电话:888113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