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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杀手”领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56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通讯员涂莉邢怡)抢劫“摩的”车主并将其杀害,昨日上午,罪犯康家春被武汉中级法院执行死刑。去年4月30日凌晨,康家春携匕首拦乘熊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当车行至汉阳时,康家春持匕首逼熊某交出财物。熊某下车逃跑,康家春朝熊身上猛刺1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康家春劫取熊某身上的财物和摩托车后,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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