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村妇空手套来2900万 女骗子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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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0:22 胶东在线 | |||||||||
玩的是最古老的把戏——“空手套白狼”,可还是有那么多人上当。云南省玉溪市一个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农民张某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2900万元,一审张某某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2900万
张福英现年54岁,云南省泸西县人,仅仅上过两年小学。但是,此人脑袋却很“灵光”,从来不甘于在乡下老老实实种田,而总是幻想着能够找到一条捷径,一夜暴富。1977年4月,27岁的她就因为诈骗罪,而被泸西县人法院判处了8年的有期徒刑。但刑满释放后,她却并没有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在2000年9月至2003年4月期间,张福英伙同李加能、李进洪以做大米和香烟生意需要大笔资金为名,在通海县、江川县等地,广泛集资。 在10%至20%的高额月利息的诱惑下,沈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张某某等30多人成为了非法集资的受害者,随后,张福英又通过沈、李及二张这四人,再向他人非法集资,总金额达2900万元之巨。 骗来巨款自己挥霍 张福英“空手套白狼”的“买卖”怎么能做到这么大呢?案件审理中查明:张某所承诺的利息款,都是拿后面骗到的钱支付的。另外很大一部分,都用于了自己的消费。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搜查她的家时,总共查获了各式家具130件、瓷器88件、古董101件、铜器88件,还有木器类的观赏品60件,价值近10万。随案被查扣的还有张所居住的豪宅一栋,但由于该楼已经低押给信用社,公安机关在将其查扣后,又做了发还处理。 公诉机关以集资诈骗罪为由,对张福英提起公诉。 2000余万无法追回 据查,此案总共造成流失和无法追回的资金达2000余万元,法院认为,这不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还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构成集资诈骗罪,而且,本案的集资数额属于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属于特别重大。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这样的情况应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张福英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中的证人证言都来自于受害人,而且证人之间多为亲戚关系。另外不能忽视的是,这些受害人主观上都是自己想获得高额利息,客观上,有些人也已经实际获得了这种非法的高额利息。在这个角度上讲,这些所谓的“受害人”实际上也是违法者。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辩护人以上的观点。近日,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决张福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对于已经扣押的案中的古董、瓷器等赃物,则将在拍卖后,按集资款项的比例一一发还给被非法集资的受害人。责任编辑:吴巧龄来源:昆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