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遇车祸失性功能 妻子告肇事者获"性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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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1:34 东方网 | ||||||||||
东方网9月1日消息:近日,一职工因遭遇车祸丧失性功能,妻子上法庭要求肇事者性赔偿,法庭以肇事者侵犯原告性权利为由,判决肇事者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据东北新闻网-辽宁法制报报道,原告丈夫杨某系沈阳一私营企业职工,今年2月15日晚,被告王某驾驶一辆货车运煤,不幸将站在路旁的杨某挤伤,致使杨某骨盆骨折和其它多处损伤,并导致神经损伤造成性功能丧失。杨某之妻将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要求性赔偿。
法庭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性权利都应受到法律保护,性权利包括合法获得性生理享受的权利和合法给予他人性生理享受的权利,被告王某不但侵犯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也损害了杨某自身和给予配偶的性生理享受的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其妻的性权利,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失,于是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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