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近百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各类社会保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3:35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杭州8月31日电(裘立华、张丹丹)浙江省目前有97.79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各类社会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这近百万农民中,有81.9万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34.84万名符合条件
随着经济发展加快,1999年至2003年底,浙江省征用集体土地200万亩,产生了200多万被征地农民。以往浙江对被征地农民一般采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不少被征地农民在用完了土地补偿金后,生活便得不到保障。 浙江自2003年5月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为被征地农民构筑一道“生存保障线”。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所需的资金,采取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集体补助部分不低于40%,农民个人承担部分主要从征地安置补偿费中抵交;同时,按比例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说,浙江省将围绕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这一目标,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再就业,开展适应被征地农民就业岗位要求的技能培训,推进“千万农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提高其就业能力;同时从实际出发,根据适度保障、分类处理的原则,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