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情不得迟报瞒报 我市今起进入特别防火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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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4:2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记者昨天从市防火办获悉,我市从9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火期,在严阵以待防山火的同时,市防火办要求各地不得迟报瞒报森林火情。 昨天上午,市防火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由于我市当前出现了历史罕见的高温、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我市各地将多管齐下、全力以赴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实施火源管制,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提前落实专人对森林资源关键部位
我市各地当前已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扑火调度指挥工作。市防火办还要求各区县储备好扑火物资,特别是备足灭火弹和扑火二号工具,坚决杜绝赤手空拳参加扑火,对没有扑火物资而延误扑火时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