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住了7年还没有上煤气,在红旗工商所的帮助下 七旬老人要回气源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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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1:40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房子住了7年还没有上煤气,七旬老人拿着发票复印件向开发商索要气源费,但开发商却吹毛求疵进行刁难。无奈之下,老人求助于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终于帮助老人拿回3000元钱的气源费。 不久前,一位七旬老人来到红旗工商所投诉。老人于1997年迁入红旗镇一处住宅小区,当时开发商向她索要了3000元气源费。如今7年过去了,煤气还没有通上。于是她找开发商
工商部门认为,根据新出台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相关条款,7年时间开发商都不能给用户上煤气,用户提出退还费用是合情合理的,开发商应该把气源费返还给消费者。 红旗工商所派专人找到开发商,首先翻看他们向用户收缴气源费的底账,经查,当初老人的确向他们缴纳了3000元的气源费。但开发商又出了一串难题,让老人提供街道证明、派出所证明、工商所证明,并由老人儿女书面保证,气源费退还后不再索要,也不再要求上煤气,才可以考虑返还费用。面对开发商提出的这些要求,工商人员耐心应对,他们用了一天的时间跑完全部手续,找到老人儿女出具了书面证明,并由工商人员、老人及其儿女一起来找开发商,开发商只好把钱返给老人。 作者:通讯员 韩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