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女子为与情夫厮守30万雇凶杀夫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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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2:38 新京报 | |||||||||
延安一女子为与情夫厮守铤而走险 据新华社西安电(记者王世焕)震惊延安的雇凶杀夫案的3名主犯丁君兰、李振海、郑三毛因犯故意杀人罪,8月31日被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另2名主犯刘会军、冯延军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延安市中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以来,任延安市宝塔区四通商贸公司会计的丁君兰与到公司打工的冯延军发生婚外情,丁君兰为达到与冯延军共同生活的目的,产生杀害丈夫马某之念。2003年初,丁君兰答应用30万元的高价,雇用李振海、郑三毛、田宝文(批捕在逃)、刘会军等人密谋杀害马某。今年3月24日晚,李振海、郑三毛、田宝文、刘会军等用钢棍将马某打昏在地,又缠住马某面部,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3月25日零时30分左右,丁君兰以其夫被人绑架为由打110报案。3月27日,案件告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