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叹!78岁老妪偷运猴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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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4:2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年轻时当过教师,也做过出纳,78岁的王老太明知道偷运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犯法行为,却硬是用瘦小的身体扛了10只猴子,大老远地坐火车从南宁运到了郑州,没想到刚下火车,就被郑州的民警抓个正着。昨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王兰英因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5000元,并依法没收其非法运输的9只倭蜂猴,上缴国家。
今年78岁的王兰英系河南确山县农民,据她本人讲,自己高小毕业,在确山县老家务过农,当过教师,做过出纳,也开过小门市部。2001年,她来到郑州做贩卖猫狗小动物和鸟类的生意,并且经常出省跑业务。今年5月1日,在广西南宁一个花鸟市场,王以700元的价格购得了10只野生猴,其中包括9只倭蜂猴和1只食蟹猴,王知道这些野生猴是国家保护的珍贵动物,为不被发现,她将10只猴子分别装在10个透气的白纱袋里,藏匿在两个旅行包内。当天,王扛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在南宁火车站避开检查,乘坐至西安的火车返回郑州。5月2日,郑州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火车站北出站口将王抓获。后经相关部门鉴定,9只倭蜂猴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兰英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非法从广西运输到郑州,严重违犯了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故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赵珊) 线索提供 张光辉 张相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