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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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2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木闻)本报日前报道了西安长安南路一药店店主因与师大出版社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一事。记者昨日获悉,师大出版社已将房屋承租方起诉至雁塔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承租方立即腾出两间门面房,而承租方亦已积极应诉。 据了解,师大出版社拥有长安南路师大临街房25号(现为28号)300余平方米的门面房,一直用做出版社下属的读者服务部的经营场所。2002年6月,在出版社不知情的情况下,
段某的理由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条款中规定了“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权”。段认为,自己已在此经营了两年,同时在“有优先权”的情况下,想继续承租这些房屋。 双方为此曾在今年上半年多次商谈,但未达成协议,遂于8月11日发生了纠纷。 师大出版社一负责人表示,现在合同已逾期两个多月,希望段某能履行合同,尽快搬离。昨日下午,药店负责人段某告诉记者,她已收到了雁塔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将积极应诉。据悉,相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于9月16日开庭。 新闻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