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死三高工判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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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2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尹超)昨日上午,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撞死西安车辆厂3名高级工程师的司机关如海,在未央区法院交通肇事法庭受审,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向死者家属赔偿48万余元。关如海表示不再上诉。 2004年6月23日零时30分,西安车辆厂3名高级工程师王育峰、曹宗勇和宋宝利从厂里出来准备回家,刚走到花园北村门口以北10米处,一辆车牌号为“陕AM2258”的白色“福莱
昨日,未央法院交通肇事合议庭对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司机关如海进行审理,法庭上,3位受害人的妻子泪流满面。关如海也流下忏悔的泪水,从被告人席上站起来,向受害人家属深深地鞠了一躬。 法院经审理认定,“福莱尔”车司机关如海因酒后驾车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事故负有完全责任;车主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关如海有期徒刑6年,赔偿死者家属48万余元,同时判令车主对经济赔偿负连带责任。 新闻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