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膜“烧”脸家乐福成被告(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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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30 法制晚报 | |||||||||||||
庭审现场 原告刘女士今天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午10时10分,原告的代理人张律师向记者出示了刘女士使用了在家乐福方圆店购买的眼膜后出现色素沉淀后照的照片。照片显示刘女士的眼部周围呈现一圈非常明显的红色斑痕,就像戴了一个红色的眼罩。张律师说,刘女士就是使用了家乐福出售的桃丽丝牌面膜捆绑销售的桃丽丝牌眼膜才造成这一后果。在事情发生后,原告多次找过被告家乐福方圆店希望以协调的方式进行赔偿,但是家乐福方圆店一直不予理会。虽然不是被告,但是桃丽丝生产厂家代表也来到了法院,她告诉记者,在家乐福方圆店并没有单品的桃丽丝眼膜出售,家乐福方圆店也称店里从来没有出售过单品的桃丽丝牌眼膜,更没有做过任何捆绑的促销活动。由于原告起诉的是家乐福方圆店和家乐福总店,在法律上双方不能同时承担责任,所以法官要求原告撤销其中一名被告。 案情回放 2003年12月15日,刘女士在北京市家乐福方圆店购买了深圳市桃丽丝保健护肤有限公司生产的桃丽丝牌肤莹多微量元素面膜及眼膜贴。回家后,刘女士按肤莹多微量元素B9膜使用说明正常使用,但面部很快出现大面积皮肤过敏红肿,经医院确诊为接触性皮炎,长时间痛痒致使刘女士无法工作,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后经多次就医仍无法治愈,至今面部还有大面积色素沉淀。刘女士认为,作为一名未婚女青年,她的形象受到损坏,且直接影响了工作和生活,给自己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创伤,故将家乐福方圆店起诉至法院,要求索赔20余万元。 作者:王晓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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