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事项增加9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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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6:18 时代商报 | |||||||||
首批30名法律志愿者昨日上岗,《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有望近期出台———法律援助事项增加9条 昨日在辽宁省庆祝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实施十周年的宣传仪式上,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赵东岩对外宣布《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有望近期出台,该办法新增加了主张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生产安全产生的民事权益等9条法律援助事项。与此同时,辽宁30名首批法律
据赵副厅长介绍,《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请求工伤待遇的,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生产安全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决定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该办法有望近期出台。为了便民利民,省司法厅在一楼西侧装修了160平米的对外窗口,设立了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办事大厅,接待请求援助的群众。30名志愿者来自特殊群体 经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昨日首批上岗的3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是来自大专院校、残联、妇联、老龄委、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据了解,他们当中有一半是律师,也有从事弱势群体维权工作的法律爱好者,虽然这些人没有律师执业证,但是今后他们可以凭借志愿者证书从事民事案件的代理活动。此外,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主要任务还有学习宣传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组织、动员募捐,为困难群众献爱心等。即将从社会上招募志愿者 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告诉记者,辽宁首批志愿者上岗之后,下一步要从社会上招募热爱法律援助的各界人士,如打医疗官司案件需要懂医学的法律志愿者,打网上侵权案件需要精通网络的志愿者,而社会上一些知名人士也可以参加到志愿者队伍当中来,不懂法律但是可以为法律援助事业募捐、献爱心。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6626669主任记者 赵桂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