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须贴车屁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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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6:4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本市各车管分所开始向实习驾驶员免费发放统一的“实习”标志。取得驾驶证不足一年的驾驶员,应当在所驾车辆后尾部粘贴统一“实习”标志。十一起,不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将被罚款100元。同时,“实习”标志只能贴在车尾部,不许贴在车玻璃上。 昨天上午,记者在京海车管分所看到,免费发放“实习”标志的工作刚刚开始,前来领取的驾驶员就络绎不绝,不到两小时,已经发放了100多个。 一位姓李的小伙子早在今年1月就拿到了驾驶证,用他自己的话说“车已经开得不错了”,但他还是在昨天一大早就开车来到京海分所,领取“实习”标志,并立刻贴在他那辆白色富康车的尾部。他告诉记者:比起原来大家自己制作的各种实习标志,包括“新手请关照”之类的,这个标志更加统一和醒目,红底黄字的标志粘贴在车尾部,即使看不清上面的字,后边的司机也会辨认出这是实习标志,从而引起注意。 市交管局车管所洪宝宽副所长表示:统一的“实习”标志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提醒实习驾驶员,时刻记住自己还在实习期,驾车时要注意严格遵守关于实习驾驶员的各项规定;还有就是提醒其他驾驶员,遇到粘贴有“实习”标志的车辆时,了解这是新手在开车,应该注意宽容、避让。 据了解,学习驾驶员考取驾照后,“实习”标志将随驾照一起发放,已经取得驾照但还未领取“实习”标志的,可持驾驶证到各车管分所领取。 作者: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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