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新规出台医院仓促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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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7:1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胡蔓、通讯员高翔、向吉刚报道:9月1日是《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天,期待中会“大变脸”的处方,昨日并未露出太多新面容。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新处方将分为淡红、淡黄、淡绿和白色,分别是麻醉、急诊、儿科和普通处方。处方必须写药品通用名(即药品的化学名称),且一张处方开出的药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此外,处方上还须注明临床诊断,药师
据介绍,此次新规出台主要是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同时降低患者就医成本等。但由于出台比较突然,一些医院最近才从网上得知,到昨日仍用老处方,仅有部分医生在仓促间按新规定书写处方。 昨日,记者在省人民医院看到,该院用的仍是以往的处方,不同的是,有些处方的右上方注明了诊断结果,下方则有核对药师、审核药师的签名。 在中南医院,中医科侯安继副教授接诊了一位咽喉肿痛的患者。根据规定,他在处方上写下了药品通用名“氨苄青霉素”,并用中文详写了“口服,一日三次”等用法。对此,患者非常满意:“医生开的处方我能看懂了!” 然而,《办法》中处方药量不能超过7日用量的规定,让一些慢性病患者犯难了。 12岁的明明来自天门,因患癫痫病,需长期服用“德巴金”。由于该药是处方药,且不易购买,明明希望开3个月的药量。但中南医院神经科章军建教授不敢贸然满足其要求。对此,明明的母亲感到非常无奈。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与各医疗单位一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酝酿详细执行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