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王帆报道:昨天,武汉市召开关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座谈会,通报了该市用制度推进“四个坚决纠正”的情况。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市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规定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才能动工用地,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对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引起群众上访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暂停建设用地审查批报。目前该市共清理出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项目67个,拖
欠金额2.48亿元,已清兑农民征地补偿费1.16亿元,清兑比例达50%。在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方面,对拆迁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地区,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外,一律停止拆迁,集中力量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目前,该市已完成拆迁项目44个,安置1399户,安置面积达51.9万平方米,未出现大的拆迁恶性事件。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该市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防止拖欠问题的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以及清欠率较低的地区进行重点抽查,确保今年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和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不产生新的拖欠。去年以来,该市建委共清理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126万元,已清偿4081万元,清偿比例为98.92%,高于全省86.6%的平均水平。为防止企业改制破产时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该市通过严格实行产权挂牌交易制度和预留、抵扣制度,确保职工安置补偿费用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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