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员套取客户资金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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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7:44 新晚报 | |||||||||
本报讯 (里检记者万佳)某证券公司清算员寇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在其单位开户的股民账户资金56.5万元转出,私自开立账户炒作以致全部亏空。6月21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判处寇某有期徒刑5年。 2000年,寇某担任某证券公司经纬营业部清算员。同年,股民徐某在该营业部开立账户,并存入50余万元。按规定,股民不得授权证券公司员工代替办理业务,但由于寇某与徐
2000年2月15日,寇某偷偷从徐某的账户中取出56万元转到由其控制的另一股票账户上,同年3月21日又以同样手段从该账户中转出5000元。寇某利用此款在股市中进行炒作,但几乎全都赔了进去。2001年4月,寇某用剩余的资金购买了牡丹江水泥股票,又用此股票做质押,从龙电典当行贷款30万元落到由其控制的某一账户上,随后用此笔现金又购买牡丹江水泥股票。 因股票下跌,典当行按照协议强行平仓,收回30万元资金。寇某账户内仅剩200余元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