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正东”起诉侵权案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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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7:44 新晚报 | |||||||||
本报讯 (晋璇 亚军 榆德记者张素梅)香港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金太阳”、香港正东唱片有限公司诉“秋林”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日前尘埃落定。哈尔滨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去年8月4日,“华纳”在索菲亚精品城购买到4种CD光碟,发现这批光碟中郑秀文演唱的18首歌曲、郭富城演唱的42首歌曲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同一日,“正东”在
市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原告“华纳”是郑秀文演唱的12首歌曲、郭富城演唱的40首歌曲的录音录像制作者,原告“正东”是陈慧琳演唱的20首歌曲的录音录像制作者,他们享有的邻接权受法律保护。被告“金太阳”、“秋林”未经原告许可,复制发行原告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产品,未说明合法来源,未尽审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市法院认为,由于原告的实际损失、被告的违法所得均难以查清,故根据被告侵权行为的手段、规模、情节等综合因素,酌定赔偿数额,依法判令二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