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昨天开始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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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0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柳晓伟 杨艳记者孙玉红)《消防监督检查规定》31日开始实施。按照规定,今后消防机构不再承担各单位的消防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将自行负责管理消防工作。 据了解,新规定实施后,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人员将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家”的角色中摆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依法监督抽查,深入分析本地区火灾特点和趋势,研究提出本地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上。
据悉,今后,消防部门将每半年对各单位、企业等进行一次不定项抽查,以督促各单位时刻注意消防安全,推进消防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