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将对药监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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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46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朝晖实习生周骅)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大会,就做好此项行政执法评议作出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张金康和秘书长邬志桥参加会议。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国家行政
据悉,本次行政执法评议分为准备动员、自查自纠和评议调研、人大代表评议、评议后整改四个阶段。评议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同配合。评议以市人大代表中心组为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情况,并提出评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开通热线电话87182034,让广大市民参与评议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