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行长之弟任公司副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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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5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卫建萍)目标锁定沪上3家银行,先后10次骗取银行贷款及信用证项下资金6450余万元的刘宪一,昨天被市一中院以贷款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4年4月,刘宪一使用假发票和借款等虚假注册成立了上海康申特科技实业公司。1995年,康申特公司欠下巨额债务。刘聘用时任农行外高桥支行行长韩平(已被判刑)之弟担
1997年3月,刘宪一又以签订的虚假贸易合同和保证金1000万元,向中行陆家嘴支行申请开立了金额各为175.5万美元的两张远期信用证。尔后,刘将上述信用证带至香港,并于同月24日在港贴现,造成中行陆家嘴支行损失折合人民币190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