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免借读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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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2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我们报纸和电视上看到了借读费取消了,可现在还是照收啊!”张女士说:“我家里有2个女孩,大的16岁了仍在潍坊跟着姥姥过,没办法,到淄博来初中每年要缴纳2000元的借读费,在这边又得交房租又得生活啥的供应不起啊,孩子每次来淄博看望我们,走的时候俺都不敢看,孩子都哭成啥样了!”说话之余,张女士眼睛湿润了。 政策助外来工子女就学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意见》规定,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今年3月份,国家又出台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 今年5月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淄博市教育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控制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辍学,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借读费,做到各项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要多方筹措经费,确保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 免借读费只限指定学校 带着借读费的问题,记者来到了淄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借读费目前只是在指定的学校中实行,这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具体的执行在各区县。 为此记者又来到张店区教育局,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区扩大,人口增加,加上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城市,而城区学校容纳学生数量有限,导致城市教育资源有限,针对张店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大部分居住在东部、南部等地,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学上、上好学,经有关部门调查论证,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划片安排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给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学校与本地学生划片入学是相似的,这种做法与国家的有关规定是不违背的。因此,经政府批准,目前张店区在初中、小学中各自指定了淄博第五中学、马尚第二中学、淄博铁路中学和张店区公园小学、张店区杏园东路小学、张店区洪沟小学等学校为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这些学校不允许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因为政府将给予指定学校一定的补贴,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是有限制的,外来务工就业者夫妇双方均在流入地务工,需有流出地外出务工证明,流入地公安部门提供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登记证明、暂住证,务工就业单位证明、原所在地户口薄及流出地教育部门的学生外出借读证明,经教育部门审验,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建立学籍档案。指定学校一律不准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非指定学校原则上不予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到非指定学校就读,非指定学校可以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借读费。随着城区的不断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分布区域扩大,有关部门将扩大指定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就读的学校会不断增加。 (记者 成建强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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