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听夜半咳声四邻心惊肉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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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37 沈阳今报 | |||||||||
新闻背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了经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上述字样被写进传防法。这是中国首次从立法的层面努力消除对传染病人的歧视。新法刚刚颁布,沈阳就出现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老张(化名)两口子和邻居们每天夜里一听到咳嗽声就害怕得睡不着觉。半个月前,他们家住的插间里搬来了一家新住户,男主人患有肺结核。昨天,记者来到住在皇姑区三台子地区的老张家。 邻居是个肺结核患者 进门第一户就是患有肺结核的老陈(化名)的家,门敞着,老陈躺在极旧的床上,而其他3户的门都关着。用“皮包骨”来形容老陈并不为过,他已被病痛折磨得无法站立,躺在床上间或咳嗽几声。老陈吃力地告诉记者,他十多年前因病停薪留职,去年发现得了肺结核。今年7月26日,因为没钱治病,从胸科医院回到家里。“医生说我这个病挺重的,会传染,可是没办法,一个月195块钱的工资还不够交房租。”至于别人怎么看,他表示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厕所一天要刷好几次 老陈家有3个近邻,4家共用厕所和厨房。邻居们都很同情老陈的遭遇,可是一听到咳嗽声又老是害怕。“厕所一天用消毒水刷好几次,可还是觉得别扭。”邻居们说。 往年一放假,张大爷的孙子都要到爷爷家住几天,可现在,孩子刚送来就被妈妈接走了。整个夏天,楼上的赵大娘天天看天气预报的风向,算计着啥时才能开窗。 “我也不是想赶他走,就是觉得他这样的病应该住院,唉……要是他不走,我就得想办法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颇显无奈。另一位邻居认为,老陈应该搬走,否则不就成了明知有病、故意传染别人吗。 法律对患者行动无限制 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科长张继兴看过老陈的门诊记录后表示,由于没有看到X光片和痰检结果,一时还无法判断老陈的病是否具有传染性。他说,并非所有的结核病都具有传染性,感染者中的90%不会发病,仍属健康人群。 相关法律中有无对肺结核病人管理的规定?张继兴解释,在传染病防治法中,只有甲类传染病,比如霍乱等必须隔离治疗,而对于乙类传染病则没有相关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对乙类传染病患者的行动没有限制。在日本,结核病人的所有治疗费用都由政府来拿,但在中国,由于财力上的限制,只能部分减免。 对于邻居们的想法,张继兴表示可以理解,他提醒这几位邻居,肺结核的传播途径有飞沫和痰迹两种,但它们都是到了一定量才会传染的,痰迹即使干了也会随风传播细菌,经常通风换气、消毒是预防的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