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新规首日 13家单位办核准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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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55 汉网 | |||||||||
昨日是我市实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定的第一天,有13家建设单位分别到市、区城管部门办理了处置核准手续。 自8月27日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市、区城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与建设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沟通,层层动员和宣传。
8月31日晚,市、区城管部门出动百余人,分江南、江北两片,对全市148个在建的建筑工地逐一上门宣传政策和法规。当晚,记者随行采访发现,不少建设单位的“垃圾处置意识”仍未转换:“这是运输企业的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即使执法人员站在面前,一些垃圾运输车辆仍然存在漏、泼、撒现象。 据悉,一项被称为“首末管理”的新机制近日将在全市建筑工地实施。这项机制要求,建设单位(个人)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后,必须与市、区渣土管理部门签订《承诺书》;渣土管理部门派专人在施工工地出口按管理要求控制驶出的每辆车,并发放行牌,同时派专人在消纳场地收牌登记。(记者范文生 通讯员吴涛)(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