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照片上杂志,莫名成了“通奸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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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0:3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帅勇)自己一张生活照被朋友发到网上后,没想到被北京一家杂志社下载,做了杂志配文照片,而且这篇文章描述的是一个通奸故事。昨天上午,下关区法院审理了南京女青年黎蔚(化名),状告这家杂志社侵犯名誉权、肖像权案。 28岁的黎蔚长相不错。今年1月,她突然接到朋友电话,称她的照片上了刚出版的《婚姻与家庭》杂志,并且在一篇讲述通奸故事的文章中做了配文照片。黎蔚随即买了本该杂志
黎蔚随即给北京这家杂志社打去电话,要求对方刊发更正启事,并向她赔礼道歉。可该杂志社却拒绝了黎蔚的要求。理由是,他们只是发错了照片,况且照片说明中,也没写出黎蔚的真实姓名。 黎蔚随即以名誉权、肖像权遭到侵害为由,将该杂志社告到下关区法院。 昨天的庭审中,被告杂志社承认侵害了黎蔚的名誉权、肖像权,但认为黎蔚索赔4万元数额过高,只愿意赔偿3000元。庭审持续到中午11时许,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但到记者傍晚发稿时,双方仍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