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小偷40小时 失主反而变嫌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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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1:36 汉网 | |||||||||
为索回自己被偷的3350元钱,失主竟将小偷非法拘禁长达40个小时,致使小偷从二楼跳下摔伤。昨日,失主杨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批捕。 7月21日凌晨,18岁的无业人员程某在失主杨家盗走现金3350元后,逃至南昌市某网吧内上网。22日,杨查到了程的头上。随后,杨伙同好友陈某于当晚10时赶至南昌,将程挟持到桥口区仁太里一幢楼房内,限制其人身自由达40小时,并对程进行殴打,索要被盗的335
(见习记者许小明 实习生谌婷 通讯员郭友明)(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