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到米粉就砸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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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2:24 新闻晚报 | |||||||||
这男子太嚣张 晚报讯一个小时前点了牛腩米粉,后来店主却说米粉没了,一名男子竟因此要砸店。昨天,记者在汉口路山东路路口的一家米粉店目睹了这样一幕场景。 昨天中午12时许,记者在这家桂林米粉店就餐。一名男子正和收银小姐争吵。男子称
男子显得非常生气,拒绝了店方调换米粉品种的提议,要求店方给他满意的答复,并声称如果半小时后店方还不给他满意的答复,他将砸店。随后,男子在店内砸坏了两个调料盅,并试图阻止其他客人进店用餐。警察接报后及时赶到,事态才得以平息。 上海市养和律师事务所赵文智律师介绍,消费者订餐如果经由商家同意,可视为合同要约成立。商家如果不能提供订购食品,可视为违约。但通常情况下,双方都没有就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所以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很难得到主张,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虽然商家违约在先,但消费者如果不理智,砸烂店里的东西,则有理也变成无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作者:记者周书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