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抢男婴出售两人贩子坐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4:1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强抢男婴”一案,8月31日由湖里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到案的被告人古庆华、杨超泽被定了拐卖儿童罪,古被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万元;而杨处7年刑,并处罚金8000元。 三三(在逃)从在福州闽清打工的四川男子杨超泽处打听到,男婴在闽清一带很有市场,一个能卖到万把元。为此,他在厦门湖里寨上三组一带踩点一个多月,相中刚刚来厦的
当天,他们将男婴转送至闽清县交由杨超泽伺机出卖,杨将孩子托付给老乡照看而自己四处联系买主。然而,买主没等来却等来了厦门的警察,古、杨于4月13日和14日先后被逮,男婴也于14日被解救。 湖里区法院认为,古庆华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绑架儿童,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而杨超泽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予以接送并联系买主,也构成拐卖儿童罪。 (廖桂金 刘洲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