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校长订购教辅资料吃回扣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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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4:2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9月2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蓝剑治甫)曾担任四川省宜宾县某镇教办主任和某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的舒某,利用帮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从中吃“手续费”而触犯刑律。近日,宜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舒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宣判后舒某表示服判。 2002年上半年,舒某在担任宜宾县某镇教办主任期间,在与宜宾县新华书店为该镇辖
同年下半年,舒某调到该镇中心校任校长。期间,以相同手段两次从宜宾县新华书店领取手续费10397.40元和8237.80元并据为己有。 2004年4月1日,宜宾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宜宾县新华书店账据资料时发现了线索,即通知舒某以证人的身份接受检查。舒某如实供诉了其贪污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经法院审理,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