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首次减刑听证 60多名服刑人员参与听证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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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1:29 北京娱乐信报 | |||||||||
昨天,北京市一中院首次对服刑人员举行减刑听证审理,有10名犯人获得减刑。 减刑犯 狱中进行听证
王某有幸成为第一个被公开听证的服刑人员,因表现积极,这是他第四次获得减刑。此次,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根据王某的表现,再次向法院提出减刑意见书,提请为王某减刑一年二个月。 审判长程丽霞首先核实了王某的身份,接着由执行机关——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宣读了对王某的提请减刑意见书。 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次严格审查减刑意见书、罪犯评审鉴定书、奖惩审批表、悔改立功表现证明材料后,经过评议,对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的王某当庭作出了减刑裁定,王某被减去刑期一年二个月。 服刑犯 看到减刑“前景” 随后,法庭又对服刑人员张某等9人进行了公开听证,他们分别获得减刑一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在听证的两个多小时里,60多名参与听证审理的服刑人员听后,表示没有疑义。他们表示,他们现在全面了解、认识了法院审理减刑案件的程序,真切感受到只要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就能获得减刑机会。 法院 增强减刑的透明度 减刑听证结束后,清河法庭副庭长李宏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审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时,大部分案件采取的是书面审理方式,合议庭根据执行机关报送的减刑意见和材料,通过审查合议后下发减刑裁定。 举行公开听证审理,能进一步发挥减刑工作的激励作用,探索和完善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公正、高效,增强公开性、透明度。以后,市一中院将定期选择部分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审理。 监狱 减刑一个教育一片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副局长刘永清认为,实行减刑听证并让服刑人员参加听证会的过程,可以起到“减刑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服刑人员通过听证,看到悔改表现突出的同监犯获得减刑,有利于消除其对减刑假释的误解。 清河法庭 清河法庭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惟一一个派出法庭,位于天津市宁河县内的北京市清河农场内。法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理清河农场内的刑事、民事一审案件、执行案件以及辖区内各监狱、劳改场所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每年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数量多达两千余件。 信报记者谢德良通讯员郭京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