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嫌疑人选宾馆下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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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1:36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吴厚宽记者李郭平报道专程从湖南益阳市来上海华亭宾馆实施抢劫的被告人夏凤仪、刘萍,昨天被徐汇法院以抢劫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底,湖南人夏凤仪约了同乡刘萍到上海共同作案,并准备了匕首、仿真手枪、胶带等作案工具。今年1月上旬,他多次进入华亭宾馆踩点,以此确定了作案目标。
1月10日下午,夏凤仪、刘萍至华亭宾馆,由夏先进入宾馆寻找作案目标。当被害人任先生在总台开房登记完毕后,夏凤仪尾随任先生至客房内,用匕首威胁任先生不得叫喊反抗,随即叫来刘萍,劫得任先生的人民币1500元、港币500元、美元500元、日元17.2万元及长城信用卡一张。用匕首威逼任先生交出信用卡密码后,夏凤仪携带信用卡从ATM机上提取了人民币1500元。 得手后,他回到华亭宾馆,与刘萍一起用被子包裹住任先生,并用胶带加固。尔后两人离开宾馆,直奔火车站逃回原籍。 法院审理后认为,夏凤仪、刘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胁迫、捆绑等方法,共同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