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减刑首次公开听证(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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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4:21 法制晚报 | |||||||||||||
据介绍,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对服刑人员减刑进行公开听证审理,以后一中院将定期选择部分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审理。此种做法将保证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公正、合法,进一步增强服刑人员通过积极改造获得减刑假释的信心。 参加听证审理的除了三位法官,还有提请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的工作人员、检察监督人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分列在审判席两侧,10名服刑人员同监区的60名服刑人员代表也参加了旁听。 今年40岁的服刑人员王平是第一个接受公开听证的。1996年11月20日,王平因犯组织他人卖淫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1999年至2002年,王平获得三次减刑,刑期共被减去两年八个月。此次,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根据王平的表现,再次向法院提出减刑意见书,提请为王平减刑一年两个月。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审查减刑意见书等材料后,对王平当庭作出了减去刑期一年现两个月的裁定。 随后,法庭又对服刑人员张强(化名)等9人进行了公开听证。10名得到减刑的服刑人员,分别被减刑一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期,整个听证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作者: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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