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房产证两年收不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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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5:0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剑光)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人情房产证”,被监察机关查处后,违规办理的房产证时隔两年居然没有被收回。 1993年11月29日,西安人李某以13.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退休教师李荫昌及妻子谢晓霞共同所有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西仓71号的一座私产房。后因谢晓霞不同意交易,过户手续被依法中止。1998年10月,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干部舒鹰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商品
2002年1月31日,西安市监察局对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问题进行调查,查清了以上事实真相,指出该中心违反了《城市私有房管理条例》中关于买卖双方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的规定,并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 2002年6月4日,西安市房产管理局发文注销了李某违规取得的房产证。然而2年多时间过去了,“人情房产证”至今还在李某手中。 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赵万全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交易中心找不到李某,因此房产证无法收回。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明,由于‘人情房产证’还在李某手中,李某可以凭此出租、出售房屋,直接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这件事不知要拖到啥时候才能彻底解决?”为此事已奔波6年的71岁老人李荫昌气愤地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