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强拆注销咋这难 随州房产局因不作为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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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7:4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良肖)昨日,随州市日月图片广告公司经理余某收到法院判决书,该市房产局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而被判败诉。据悉,这是《行政许可法》生效以来,随州市首例民告官胜诉案件。 据了解,1996年,经随州市政府批准,余某任法人代表的日月图片广告公司拟在解放路中段北侧兴建“文化娱乐中心”,后因与被拆迁人未达成协议没建成。去年10月24日该处
判决书称:经审理认为,鉴于房子已被强拆,房产局不注销房屋证的理由已不能成立。因此判决,被告随州市房产局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履行法定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