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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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47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孙明鑫今报讯昨天记者了解到,为了有效应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市工商局制定并实施了《沈阳市工商管理系统实施流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消费者在农村乡镇食品店、城市社区食品店,各类食品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购买并食用了粮、肉、水果等11类食品中的一种或几种,所引发的食物中毒(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经医疗卫生部门确诊为食用上述食品所致)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中界定了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状态的危害程度及相应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为了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工商局成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以确保《应急预案》发挥实效。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请立即拨打市工商局申诉举报电话“12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