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医界DNA第一人———姜先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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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47 沈阳今报 | |||||||||
记者赵彤/文李浩/摄 人物档案: 姜先华,男,48岁。1983年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1988年,完成DNA遗传指纹图,被称为“中国法医界DNA第一人”。1992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被破格晋升为正教授。1997年起任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所长至今。
经典案例:利用 D NA侦破的首例案件 用姜先华的话说,刑事技术是成功破案的根本基础。辽宁第一例利用 D NA技术破获案件是在1988年的9月。 1988年9月,朝阳市喀左发生一起凶案,一名女子被杀于某儿童游艺场,警方勘查现场时提取了被害人的血样,经过大量排查,警方确认李某有作案嫌疑,李某为被害人生前所工作饭店的员工。警方在李某住处搜到一件袖口有血迹的工作服,经检测,血迹为B型,与死者血型相同。 李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声称袖口上的血迹是自己的鼻血。当地警方将血样送到公安厅后,姜先华运用DNA检测方法,确定李某衣服上的血迹是女性血,是死者遗留的。铁证面前,李某不得不交待了犯罪事实。 这起案件不仅是全省,也是全国法医史上第一个利用 D NA技术认定罪犯的实例。 D NA锁定“1·18”疑犯 发生在沈阳的“1·10”、“1·18”两起大案的破获, D NA检测技术也是功不可没。 “1·10”特大持枪抢劫运钞车案发生在2002年。2003年1月18日,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上的沈阳商业银行某储蓄所门前发生爆炸,浓烟中,几名歹徒抢走了运钞车上的钱款。案件发生后,勘查人员提取了弹痕等有限的微量物证送到省公安厅。由于该案震惊全省,千万人民的注目让姜先华感到极大的压力。姜先华本着科学家的严谨反复验证,经过比对,姜先华等人认定“1·18”案和“1·10”案为同一伙人所为。两起案件合并侦察为案件破获提供了新思路。 2003年2月9日,犯罪嫌疑人张显明等两人被警方抓获。姜先华等人通过对张显明等人的血样进行DNA检测和比对,终于确定了张显明就是作案人。 走近姜先华: 姜先华从事法医DNA研究足足有18年,从他所获得的众多荣誉中可以看出他十几年来取得的成绩: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6项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中国法医学杂志》、《法医学杂志》编委等等。在姜先华办公室的书柜里,一排外国奖章更见证了他在国际同领域中的地位。然而,就在姜先华功成名就的今天,他却说不满足。 “当所长一面要抓全省的刑侦技术服务,一面又要抓基层建设。其实我更想到实验室搞研究去,专门攻一个项目。”姜先华说:“DNA在我眼里首先是很美的东西,其次是神秘。对于人类,它仍是一个待解的谜。现在,我每天早晨7点来,晚上8点走,就趁着不上班的时候溜进实验室里搞搞研究。” 现在,姜先华带了10名学生,其中有5名硕士,学生们不称他所长,只叫他师傅。“这样听起来心里更舒服。因为我首先是一个技术人员,其次才是行政干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