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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否需赔公司培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47 沈阳今报

  记者张雷整理读者朱先生:公司因工作需要准备送我参加培训。我当时正自费学习业务课程,就要求公司报销费用,而不再参加其它培训。公司表示同意,并给我报销费用一万元。一年后,我想跳槽。但公司表示已报销我的培训费,我应为公司服务5年,否则就要我赔偿。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金正律师事务所时学丹):公司报销了你的培训费,可以认定公司出资对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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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培训。双方未就培训后的服务期进行约定的,按规定可以作五年服务期计算。你经公司培训后工作一年即提出辞职,造成了公司的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培训费应按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的方式计算。因此,你应赔偿公司培训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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