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交通管理日趋人情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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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5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2日,布宫广场发生的一起出租车与丰田车首尾相撞事故,在“110”巡警的调解下,事故双方得以“私了”,但就是这样一桩小交通事故的处理,却令众多司机及广大市民拍手称快,大赞拉萨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上越来越具“人情味”了。 在拉萨已开了几年车的出租车驾驶员刘某说,这样的交通事故要是放在以前就不会这样幸运,他也曾撞上类似的小事故,就没能获准’私了“,警方强制介入的结果使他不但要
据悉,自去年以来,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快,各大城市交通状况拥挤,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为提高通行效率,均先后开始鼓励提倡交通小事故自行协商妥善解决——私了,此举赢得了来自全国的一致叫好。 随着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拉萨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方式也更趋合情合理,更具人性化。据北京西路交警总队一位警察介绍:以后警方对交通小事故的介入,包括拖车等都将以征询当事者意见为前提,不再是强制性的。据此,拉萨市民尤其是广大驾驶员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利,不必担心一出小事故就注定要耗时蚀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