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全力打造“透明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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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0:13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夏琼)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全体政府组成人员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与会者一致认为,即日起施行的共10章57条的新规,是政府职能、行政理念的一次崭新定位。
——《规则》要求市政府必须对全年工作予以统筹规划。 ——《规则》明确规定: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独立进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规则》对市政府会议制度作出规范,充分体现了“透明政府”特色。 市政府全会一般每半年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市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1次,并规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市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并要进一步精简公文。 ——《规则》新增的“作风纪律”章节,对市政府组成人员的政治道德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除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以及所安排的接见、照相、颁奖、剪彩、题词、首发首映式等事务性活动;不为部门和地区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市政府及各部门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