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广“奖洁罚脏”做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0:20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丹妮)只要在月度评比中登上“市容环境达标街道”第一名,就可获奖金3万元;若未达标,相关人员要被罚款,总数可达2800多元。昨日,记者获悉,部分城区采用的环境创新奖惩办法已初获成效,现已决定在全市推广。 据了解,自“市容环境达标街道”评比在全市展开后,各区都积极努力挤进前10名。前段时间,3条街道因连续进入前三名,获奖金3万元。奖惩严格兑现,大大激励了各区的积
为鼓励区内街道争做全市第一,江汉区政府拨款50万元,作为专项奖励经费,规定凡在每月“市容环境达标街道”检查评比中排第一名的,奖3万元;前3名奖2万元,前5名的奖励1万元;在全年总评获前3名的奖5万元,前5名奖3万元,获前20名奖2万元。但要获得这种奖励的前提是,每个执法大队领导、科室负责人都要向区城管交绩效保证金1500元和1000元。一旦被评为不达标街道,保证金便会没收。 7月,汉阳区墨水湖北路未达标,区城管局便根据奖惩制度,对与此街相关的34人进行处罚,总计罚款达2820元。但二桥路名列全市第四名时,路段责任人获奖2000元。 昨日,市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指挥部认为,奖惩制度能充分调动各级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把开展争创“市民满意路”、“市容环境达标街道”活动落到实处,必须在全市强化奖惩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