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高档服装也报账 两女会计贪污公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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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03 新华网 | |||||||||
贪污单位公款,再用贪污来的钱购买高档衣服和高档消费品。云南省律师协会的两女会计、出纳因涉嫌贪污单位公款3万余元,日前被法院判刑。 蒲某和房某曾是云南省律师协会的会计和出纳。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3年2月间,被告人蒲某和房某在担任云南省律师协会会计和出纳期间,利用经手财务的职务之便,采用更改发票报销联日期、假借他人名义等方法,购买个人消费品,并以办公用品、礼品等
公诉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两被告人。庭审中,两被告人陈述了自己的犯罪动机。两人都承认,因为她们一个是会计、一个是出纳,单位的许多经济“往来”都要经她们之手,久而久之她们发现的单位在报账中的漏洞,就是在报账时,领导签字看到是“办公用品”的发票一般都不仔细查问,“绿灯放行”,加之领导对两名会计、出纳都很信任,给了她们可乘之机。就这样,两人就在商场购买私人衣物、食品时,开的发票名目都是办公用品,将这些发票夹在其它发票中,瞒天过海地当作公家的账报了,直到东窗事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蒲某、房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由于二人有自首情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蒲某有期徒刑二年;判处房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完)(雷晴) 稿件来源:昆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