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和服务收费应分开便民项目由结婚登记者自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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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0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一名在无锡的打工者写信给市民热线询问,婚姻登记费明明只要9元钱,但新区一婚姻登记处连办证、拍照片、搭售物品,共收140元钱,连张收费发票也没有。 这位没有留姓名的打工者在信中说,他是来无锡打工的,收入并不高,百余元是个不小的开销,远高于他的预算。结婚证盒、“测孕宝”这些物品也许能派用场,但搭售的却不一定合乎心意。看工作人员的态度,似乎不交这些钱,这证还挺难办。迫不得已,他有点不
他询问,是不是外地人办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如果遇到乱收费,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婚姻登记和服务项目的收费是分开的。按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工本费为9元钱。至于服务项目,是为了方便登记者,比如没带照片,可以帮助拍照,收取相应的费用。登记者可以自主选择,也可以拒绝。登记机构应当出具登记费的发票。 即便遇到发票用完的情况,也应该向登记者说明,并协商解决方法。登记者如对相关服务有疑问,可以向民政局咨询。 (汤沐) | |||||||||